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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C
Meusburger Georg GmbH & Co KG("Meusburger")销售与交货通用条款
1. 序言
1. 以下条款和条件适用于所有由Meusburger进行的交货和服务(以下统称为"交货")。本条款也适用于将来的交易。在合同完成时,销售及交货通用条款的有效版本即始终适用。
2. 不一致的条款和条件,特别是客户的采购和交货条件,将不适用。无需 Meusburger 提出反对。
3. 本条款的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落实。下订单或接受交货视为接受本条款。
4. Meusburger的报价原则上可能会发生变更。Meusburger 通过书面订单确认函进行订单受理。如果 Meusburger 的订单确认函与订单的条款和条件存在偏差,若客户在收到订单确认函后未立即提交书面异议,则根据 Meusburger 条款和条件订立合法交易。
5. 未事先经过 Meusburger 的书面同意,不得复制和修改任何提议、项目或其他文件和信息,以及/或将其用于第三方。仅在被纳入订单确认函中明确提及的情况下,宣传册、目录中的详细信息以及 Meusburger 作出的其他书面和口头声明才具有权威性。我们尽我们所知和所信,依据丰富的经验组织 Meusburger 信息和技术咨询。除非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否则咨询内容不具有约束力,并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免除一切责任。此情况还适用于合同前阶段中的合同谈判。
6.技术以及其他变化仍然保留在合理范围内。
7.对于与消费者进行的交易,本条款仅在其不违反消费者保护法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适用。
2. 履约、交货地点
1. 除非另有约定,履约地点为 Wolfurt, Austria, Kesselstr. 42。除非另有约定,否则根据合同完成时有效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按规定的履约地EXW交货。因此,装货和运输由客户负责,风险由客户承担。一旦在履约地向客户完成交货,则所有风险转移至客户。如果客户不接受交货,则视为客户收货违约。另外,此类情况将被视为 Meusburger 已交货,Meusburger 有权要求客户承担货物存储费。由此产生的存储费将由客户立即偿付给 Meusburger。在拒绝承付的情况下,Meusburger 仅对合同商品的重大过失或商品变质承担责任。
2. Meusburger 保留自行决定部分交货的权利。本条款和条件也完全适用于部分交货。客户有义务接受这种部分交货。
3. 因运输损坏进行的投诉,只有客户在收到货物后立即记录在负责货运承运商的送货收据上,并立即或最迟在 14 天内向 Meusburger 书面报告,且同时提交适当的证明,Meusburger 才会进行相关调查,如果实属合理,Meusburger 才会接受投诉。
4. 所述交货日期仅作参考用。
5. 如果因 Meusburger 无法控制的不可预见情况(如不可抗力、分包商的延误等因素)而无法按约定日期完成交货,则 Meusburger 有权在下一个可行日期完成交货,只要客户在商定的可行日期接受交货,则仍视为合理交付。否则,Meusburger 有权解约合同。由于其他原因导致交货延期,Meusburger 的责任仅限于故意和重大过失。
6. 对交货日期的遵守需要客户履行所有合同义务,特别是支付约定的首付款以及结清应付账款的义务。
7. 如果客户未能获得进口许可证,其义务也不会因此豁免。
8. Meusburger 将收取合理的手续费及运输成本,以处理由于客户订单错误或客户方面的其他情况而导致的退货,Meusburger 接受退货乃出于善意而非义务。
9. 对于净价值低于 100 欧元的交货,Meusburger 将额外收取10 欧元的管理费。
10. 一旦建立订单(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提交),即视为客户就其打算购买的订购货物做出约束性声明。当以电子方式订购货物时,Meusburger 将立即确认接收的订单。但是此电子确认收据并非 Meusburger 接受该要约而订立合同的约束性声明。Meusburger 有权(但没有义务)在收到客户的合同要约(无论其以何种方式提交)后 2 周内接受该要约。如果未作出声明,则视为不接受要约。
3. 价格
1. 除非另有约定,所有价格均为出厂净价(以欧元计),且以交货当天有效的价格为准。软件价格不包括对硬件和/或其他软件的安装、指导以及可能执行的调整产生的费用。除非双方明确同意,否则此类及类似服务将由客户另行订购,并根据 Meusburger 在合同订立时的现行价目表(如果不存在此类价目表,则根据适当价格)付款。
2. 如果协议价格所依据的成本发生变化, Meusburger 则有权根据成本的变化进行价格更改。
3. 如果因客户原因而导致交货日期延期, Meusburger 则有权通过提高价格来抵消由此导致的任何成本的增加。这会影响 Meusburger 获得随之导致的任何其他赔偿的权力。
4. 接收交货时需支付的所有税费、关税和其他费用均由客户方承担,除非 Meusburger 已明确作出书面同意承担相关费用。
4. 付款
1. 客户认可电子发票。
2. 付款的履行地点是 Meusburger 总部。应在发票提交后 30 天内付款,不得有任何扣减及额外费用,并且以发票中规定的货币支付。只有当 Meusburger 收到可以支配的款项时,才会视支付已发生。
3. 对于包含多个装置的订单,Meusburger 有权在每次交付部分货品或服务之后单独开具发票。
4. 如果到期未履行付款义务,Meusburger 有权:
- 推迟履行其义务,直至未付款项已经付清为止;
- 要求合理延长交付限期;
- 要求立即支付未付款项;
- 向客户收取全部催款和收款成本以及至少比基本利率高 9 个百分点的法定违约金;和/或
- 在合理宽限期内未履行合同的情况下, Meusburger 亦有权宣布撤销整个合同,甚至是在已经部分交货的状况下。在 Meusburger 撤销合同的情况下,客户必须立即按总价的 20%支付解约费用,并赔偿包括利润损失在内的任何额外损失。
5. 如果客户的资产遭到止赎或扣押,或者 Meusburger 对客户的支付能力有所怀疑,Meusburger 有权:
- 要求立即支付所有未清发票款项,无论是否到期,
- 拒绝所有尚未履行的订单交付,并且只有在提前付款后才完成交付。如果客户拒绝提前付款,Meusburger 可以撤销合同,并要求利润损失赔偿。
6. 如果客户拒绝承付,付款费用立即到期。
7. Meusburger 有权对最早期债务及其产生的利息和成本进行信用支付,即使这些付款指定为其他用途。
8. 支票和汇票只能通过付款账户承兑,且签订有书面协议。客户将承担与支票或汇票相关的成本和费用。
5. 保修、责任和责任限制
1. 收到货物后,客户应立即彻底检查并检验货物。若货品存在任何瑕疵,客户应最迟在自收到货物起的 14 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 Meusburger 具体情况并附上相关证据(例如样本、照片等),否则将无法获得任何赔付,包括对于间接损害作出的赔付。隐藏的瑕疵必须在发现之日起 14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 Meusburger 报告,同时提交适当的证据(例如样本、照片等)。否则将排除任何形式的赔付,包括由于间接损害所造成的赔付。客户须应 Meusburger 要求,协助、接受和支持 Meusburger 和/或 Meusburger 指定的评估人员或第三方(如 Meusburger 的保险公司)对货物进行检验。
2. 如果在指定时间内报告缺陷,并且应 Meusburger 要求由评估人员对所提报问题进行检查并确认为缺陷,Meusburger 将按照其认可的适当方式做出处理,常见方式为:重新修整或更换该物品、允许客户退还有缺陷的物品并以购买价格向客户退款、或在原始价格的基础上进行打折处理等。客户无权要求任何其他形式的索赔。
3. 部分货物的瑕疵不能成为投诉整票货物的理由。
4. Meusburger 不对货物与预期用途的契合性作任何保证。
5. 保修期自在履约地向客户交付货物后起生效,保修期为12个月。
6. 客户无权因保修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索赔而拒不支付货款。
7. 《产品责任法》第 12 条(§ 12 Product Liability Act)的追索权要求不在此列,除非追索权索赔人证明错误是由于 Meusburger 方面的重大过失造成。
8. 退货需事先征得 Meusburger 的明确同意,并由客户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风险。客户还必须承担因退货而产生的任何其他费用(如存储费)。若客户事先未获得明确的退货许可,Meusburger 有权拒绝接收退回的货物并将货物退还客户,费用由客户承担。
9. 对于因储存、保管、使用或运输不当造成的缺陷,Meusburger 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声称货物存在缺陷,客户必须对以正确方式进行储存、保管、使用或运输提供相关证明。
10. 对于产品目录、宣传信函、宣传册、广告、价目表等媒介中描述的有关产品和产品特征的信息,Meusburger 不予以任何形式的保证。
11. Meusburger 保证交付的货物符合约定的规格。出库交付的货物质量符合常规,但不保证其适用于特定的应用目的或特定的加工工艺。对于标准交货,采用制造国的技术标准。
在交付软件时,以下条款同样适用:
-Meusburger 应保证交付的软件符合其在软件文档中所列的规格,并在订立合同后以应有的谨慎和专业知识执行研发工作。硬件、操作系统组件、OPC 服务器和机器接口等第三方产品的交付受相关制造商的许可证、保修期和责任规定的制约。
- Meusburger 建议客户提供根据系统相关性和规模做出调整的测试环境。在安装或更新任何软件之前,客户必须在此测试环境中对该软件版本进行测试,并发布该软件以安装至当前系统中。
-对于可归因为过度使用、不遵守安装要求和/或使用条件的任何缺陷,Meusburger 概不负责。若要报告此类缺陷,客户必须提供其正确使用以及遵守安全要求和/或使用条件的相关证据。保修范围不包括因不当操作、修改操作系统和组件、接口(尤其是机器电脑主机和 ERP 接口)、参数以及因违反安装要求而导致的故障、失灵及类似问题。
- Meusburger 一向致力于保证技术和组织数据的安全性。然而,如果数据丢失或落入未经授权的第三方手中,则概不由 Meusburger 负责(蓄意行为或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
12. 质量、颜色、宽度、重量、装备和设计上的微小变化因技术原因无可避免,并不代表货物存在缺陷。这也适用于常规变量,除非客户要求并在与Meusburger签订合同时商定按照样本交货。
13. 除《产品责任法》(Product Liability Act)(PHG)范围规定的责任外,Meusburger 仅对蓄意行为和重大过失情况负责。轻微过失责任、对间接损害和金钱损失的索赔、储蓄损失、利息损失和第三方受损而对客户提出的索赔不在此列。
14. 此外,Meusburger 的赔付上限为合理退货货物价值的两倍。
15. Meusburger 保证货物可以在欧盟内销售。客户须自行确认货物是否可以在欧盟以外地区销售。
16. 上述责任不适用于可归咎于Meusburger的对客户身体和健康造成的伤害。
6. 权利;合作义务
1. 所有版权,包括所有随之产生和衍生的更多权利(特别是所有使用权以及交付软件、图纸、草稿、说明、文档、计划、概念及类似文件等物品的所有其他行业性产权)仍然为 Meusburger 的独有财产。未事先经 Meusburger 书面同意,不得复制(第 3 点除外)、分发和编辑上述内容或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2. 然而,在购买许可证的情况下,客户在支付协议费用之后应获得为了预期目的而无限期使用合同中包括的软件以及(如果适用)专门用于其公司内部目的的文件材料的不可转让权和非专属权。任何转让或泄露给第三方的行为均需事先获得 Meusburger 的书面同意。
3. 对于在线使用,客户可借助软件在线支付后期的使用费。此外,客户不应获得任何有关软件的权利;特别是客户无权下载或获取存储于数据载体上的软件副本。
4. 通常而言,客户应在订单履行过程中予以必要程度的配合。当 Meusburger 在或必须在客户的场所操作时,客户必须为 Meusburger 的员工提供所有场所、设施(硬件、软件和网络等)以及 Meusburger 在正常营业时间内提供适当服务所需的任何其他工作设备的免费使用权。
5. 在复制是使用该软件的必要条件的情况下,客户可以复制该软件。基本复制包括将原始数据载体上的软件安装到硬件中的大容量存储设备,以及将软件上传到主存储器。客户还可出于备份目的复制软件。然而,其仅有权制作并保留单个副本。应对所提供软件的副本同样做出标记。
6. 客户有义务做出适当的安排,以防止第三方访问软件和相关文件。应将提供的原始数据载体和副本保存在免受第三方未授权访问的位置。客户的员工应获得明确指示,遵循上述合约条款和版权法。如果第三方获得访问权限,应立即通知 Meusburger。
7. 如果整个数据池(包括所用的计算机程序)的定期备份对于保证数据安全性或确保计算机系统在完全崩溃之后迅速恢复至关重要,则客户可在绝对必要的情况下制作所需数量的副本。在这种情况下,应立即通知 Meusburger。随后,应相应指明相关的数据载体。应仅将副本严格用于归档目的。
8. 用户不得制作其他副本(包括将程序代码发送至打印机)。
9. 不得将任何程序代码转换为另一种形式的代码(反编译),且不得进行任何其他形式的逆向工程(包括修改软件)。
10. 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删除或更改软件的版权通知、序列号或其他识别特性。
11. Meusburger 没有义务提供源代码。
7. 所有权保留
1. 在客户履行所有义务之前,尤其是在全额支付货款之前,Meusburger 保留所交付合同货物(有条件货物)的所有权。在此期间,客户必须自费根据(保养和维修)规定对货物进行妥善保养,并为有条件货物投保。
2. 客户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向 Meusburger告知所有影响货物的第三方行为,特别是关于强制措施、可能的损坏或破坏有条件货物的行为。客户必须立即向 Meusburger 告知有条件货物的所有权变更及其地址变更。对于因违反这些义务以及因对第三方接近有条件货物而采取必要干预措施所产生的所有损害、费用和损失,客户必须向 Meusburger 进行赔偿。
3. 客户有权在保留所有权的情况下转售有条件货物。如果客户付款违约或有理由认为客户将无法在到期日前向 Meusburger 全额付款,则此权利自行解除。
4. 如果客户转售有条件货物,则客户在此将其从该转售或其他利用中有权享有的所有索赔直至客户的购买价格索赔转让给 Meusburger。客户必须在其账目中注明此项转让。除非取消,否则客户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接收即将支付给 Meusburger 的转让索赔。如果赊销有条件货物,则客户有义务保留对有条件货物的所有权。
5 .客户将其对有条件货物的毁坏或损害的保险或赔偿索赔转让给 Meusburger。
6 .有条件货物不得质押或用作抵押品。
7. 客户以 Meusburger 的名义调整和加工货物。如果加工有条件货物,则 Meusburger 按照 Meusburger 提供货物的价值比例获得新资产的份额。该原则同样适用于将有条件货物与其他非 Meusburger货物一起进行加工或混合的情况。
8. 风险转移
1. 当在商定的履约地交付货物时,或(根据客户指示将货物销售至某个目的地)在将货物交付给货运代理商、货运承运人或其他指定的运输人员或机构时,货物遭意外破坏或意外变质的风险即转移至客户。
2. 如果客户接受货物时违约,转移仍然视为已经发生。
9. 管辖地、仲裁条款、适用法律
1. 如果客户位于欧盟或欧洲自由贸易联盟,那么由 Meusburger 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协议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所有争议(特别是与本销售及交货通用条款相关的争议)的专属管辖地为 6800 Feldkirch, Austria。
2. 如果客户位于欧盟境外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之外,所有由 Meusburger 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协议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所有争议,特别是与本销售及交货通用条款相关的争议,应提交位于维也纳的奥地利商会国际仲裁法庭(维也纳规则)。仲裁程序中使用的语言为德语。仲裁地是维也纳。但是,在不损害仲裁庭管辖权的情况下,一方可以向某个国家法庭申请初步或预防措施,该法庭可以在仲裁程序之前或期间责令执行此类措施。
3. 然而,Meusburger 有权在其他任何负责客户的法庭向客户提起诉讼。
4. 对于客户和 Meusburger 之间的所有法律关系,包括本销售和交货条款,将适用奥地利实体法。联合国商法不适用。
10. 最后条款
1. 客户无权用 Meusburger 向其的付款索赔来抵消向 Meusburger 的索赔。客户无权要求保留任何权利。
2. Meusburger 有权用向客户的索赔(即使尚未到期的)抵消向 Meusburger 的索赔。
3. 客户无权将其就交付货物的索赔转让给其他人。
4. 由于客户错误而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况被排除在外。
5. 可供客户使用或获知的有关 Meusburger、其产品、其销售或业务伙伴的文件或信息只能经 Meusburger 书面同意才允许传递给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第三方。这同样适用于移交给客户或客户以其他方式获知的文件,如样品、成本估算、促销材料、价目表或合同。这些文件的所有权由 Meusburger 独家拥有。
6. 如果本销售与交货通用条款为或变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的有效性不受影响。这些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条款应被最有可能达到拟议的经济目的的有效且可执行条款取代。
7. 客户同意 Meusburger 在订单和业务处理中处理他们的数据(包括个人数据)。
8. 如果某合同为德语版本或其它语言版本,该合同和条款及条件的最终解释以德语版本为准。
2021 年 8 月,Wolfurt